最近8264上又发生了论战,事出国庆期间出行长白山的事故,幸好人员没有大碍。
每年长假,几乎都会发生此类事故,事后必演变成一场讨伐。
这次帖子讨论,因为发布在专项论坛,所以争辩的主题有所不同。抛开讨论的格调不谈。
现在出行,登山、探险活动愈来愈多。
相关的风险矛盾就愈发突出。
户外活动确实伴随风险。
而不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前不久九江瑞昌就发生伤亡。我看照片,冒险者几乎没有相关的安全装备,就贸然探洞。其结果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伤害,给社会带来麻烦。
户外活动是以安全为前提,来享受户外的乐趣。
而现今的中国,相关的意识和服务皆没有跟进。
盲目的模仿,才是出现伤亡的缘由。
长白山pk贴,争论的焦点是户外探险和社会救助之间的矛盾。无非是异化后的新争辩。
从这个角度看,很多讨论依然停留在表象,
根本理念上却没有去探求。
我们知道所有的游泳场所,都应该配备救生员。
而不是没有死亡,就不需要救生员。
而很多户外活动,寻求的是现存环境之外的活动,也就是放弃了救助(法律意义上的救助)。那么你就必须做好自我救助。比如买保险和相关风险的自我安全告知(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否则出现问题,求助于社会公共救助,那就又回到了原先的体制框架内。
问题是目前国人的环境和整体经济能力不可能提供超越体制外的救助。
即使作为特殊情况实施,而户外出现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而救助时间的迫切性却是不能走程序的。
所以作为不可告知的户外探险活动,做好必要的风险告知很重要。
否则,作为活动领队,就有可能承担风险。
记得前几年也出现过伤亡事故,结果作为召集人,就面临法律上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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